自然资源部印发《意见》 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
发布日期:2024-09-05
作者:宋梅
信息来源:中国自然资源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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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了总体要求、实施路径、实施内容和实施保障,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“千万工程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(解读详见6版)。
土地整治是“千万工程”迭代升级的重要平台和抓手。2019年,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。截至2023年年底,全国1304个试点累计完成综合整治规模378万亩,实现新增耕地47万亩,减少建设用地12万亩,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、可复制的宝贵经验,全域整治成为优化空间布局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平台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,以县域为统筹单元、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,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,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,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,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,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,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。《意见》确定了坚持人民至上、共建共享,坚持规划先行、统筹谋划,坚持实事求是、量力而行,坚持立足当下、谋划长远等基本工作原则。
《意见》明确,坚持省负总责,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;县级统筹谋划,合理划分实施单元;鼓励群众全过程参与,科学编制实施方案;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立项、实施、验收等工作,落实后期管护责任,做好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。
《意见》提出,在保持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,可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、统筹优化。针对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、建设用地整理、自然生态本底保护修复等主要整治内容,明确了整治目标、任务、支持政策和底线要求,并对整治工作中“三区三线”优化微调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运用作出详细规定。
在实施保障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完善工作机制、鼓励多方参与、做好资金统筹。按照省负总责、市级监管、县乡实施的原则,建立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上下联动、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、基层群众、专家、智库和土地经营权主体的作用,通过财政支持、金融支撑、社会投入、政策驱动等多渠道落实整治工作资金保障。
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召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国经验交流会,出台实施指南,发布典型案例,指导各地用好相关政策工具包,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为和美乡村建设蓄势赋能,进一步增强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与活力。